私隱團體挑戰人面識別敗訴 警方可繼續使用即時監控技術
據 BBC 今日(4 月 21 日)報導,私隱倡議人士就限制倫敦都市警部(Metropolitan Police)使用即時人面識別技術提出的高等法院挑戰遭駁回。
案件中,由於青年工作者 Shaun Thompson 被人面識別系統誤認為通緝名單上的另一人,Thompson 於 2024 年 2 月在倫敦被警方截停、扣留及盤問。他形容經歷「令人震驚且不公平」(”shocking and unfair”)。申訴人一方指出,相關技術違反《歐洲人權公約》(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)保障的私隱權,亦侵犯表達及集會自由,並指警方擁有「過於廣泛」(”excessively broad”)的酌情權,對公眾參與示威構成「寒蟬效應」(”chilling effect”)。律師又指,當局計劃在倫敦設置固定裝置,將令市民幾乎無法在不被收集及處理生物識別數據的情況下出行。不過,高等法院法官在裁決中表示,有關技術在種族歧視方面的風險僅屬輕微,並裁定 Thompson 人權並未受到侵犯。
警方表示,自 2024 年初以來,當局透過該技術已作出約 2,100 宗拘捕。內政部早前亦計劃將相關流動設備數量由 10 部增至 50 部,並供英格蘭及威爾斯各地警隊使用。警方數據顯示,去年有超過 300 萬人經過相關鏡頭,共錄得 12 宗誤報,且無一導致拘捕。
倫敦都市警部現任警務總監 Mark Rowley 形容裁決為「對公共安全的重大勝利」(”important victory for public safety”),指法院已確認警方使用即時人面識別技術屬合法,並強調技術有效且有助保障市民安全,問題已不再是應否使用,而是為何不使用。不過,Shaun Thompson 批評,沒有人應因電腦錯誤而被當作罪犯對待,形容技術猶如「加強版截停搜查」(”stop and search on steroids”),擔心隨使用擴大,更多無辜人士會被誤認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