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新聞

強奸案真兇 Paul Quinn 被判囚 24 年 曾令無辜男子含冤入獄 17 年
 Andrew Malkinson:刑期是侮辱

據 BBC 今日(6 月 5 日)報導,英國男子 Paul Quinn 因於 2003 年強姦一名女子,被法院判監 24 年。然而案件最受關注之處在於,另一名男子 Andrew Malkinson 當年被錯誤定罪,並因此被判終身監禁,含冤入獄超過 17 年。Malkinson 批評 Quinn 的刑期是「侮辱」(”insult”),認為對方所受刑罰甚至較自己作為無辜者時所承受的更輕。

現年 52 歲的 Quinn 來自德雲郡(Devon)城市 Exeter,案發時居於大曼徹斯特(Greater Manchester)Salford 的 Little Hulton 區。控方指,他於 2003 年 7 月 19 日凌晨尾隨一名三十多歲女子回家,將她拖到高速公路路堤下施襲。受害人遭毆打、咬傷、顴骨骨折,其後被勒至失去知覺並遭強姦。

案件於翌年出現重大誤判。當時任職商場保安員的 Andrew Malkinson 在認人程序中被錯誤指認為疑犯,雖然他一直堅稱無辜,但仍於 2004 年被判入獄。Malkinson 其後先後於 2012 年及 2020 年兩次上訴失敗,直至 2020 年獲釋,並於 2023 年獲上訴法院(Court of Appeal)正式撤銷定罪。

法庭得悉,警方其後在受害人的背心上發現 Quinn 的 DNA,並發現他曾在網上搜尋警方會保留 DNA 樣本多久等資料。陪審團今年 4 月裁定他強姦、勒頸及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等罪名成立。法官判處 Quinn 入獄 24 年,其中包括 21 年監禁及三年延長監管期(extended licence period)。按現行安排,他最快可於服刑 14 年後申請假釋(parole),較 Malkinson 當年實際服刑時間更短。

Malkinson 在判刑後表示:「這名暴力而且墮落的人,明知我因他的罪行而被污名化及錯誤監禁超過 17 年,卻獲得比我這名無辜者更輕的刑罰,我感到侮辱。」(原句:”I am insulted that this violent, depraved individual… has received a softer sentence than was imposed on me, an innocent man.”)他又表示希望 Quinn 最終服刑時間會比自己更長,「否則便不是公義」(”anything less is not justice”)。

受害女子在其律師宣讀受害人陳述時落淚。該陳述指,事件對 Quinn 而言只是生命中的一晚,但卻改變了她一生。她指自己每天照鏡時仍會看見當年襲擊留下的傷痕及面容損傷,永遠提醒著她。她又表示,雖然事隔 20 年終於獲得公義,但知道有人因此被錯誤奪去 17 年人生,這件事一直留在她心中。

法官 Robert Bright 表示,自己日後記住的會是這名女子,而不是 Quinn,並形容她才是真正的「英雄」(”hero”)。大曼徹斯特警方(Greater Manchester Police)表示,正呼籲任何可能曾遭 Quinn 傷害的人士主動聯絡警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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