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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昨日正式修訂入境條例 豁免 BN(O) 護照持有人 入境旅遊前申請 ETA 的規定

英國內政部昨日(3 月 13 日)發出最新入境條例修訂聲明,正式豁免持有 BN(O) 護照的旅客(Visitors)訪英前須申請電子旅遊許可(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sation,簡稱 ETA)的規定。

去年,英國公布了 ETA 計劃,要求目前無須簽證的短期逗留旅客(愛爾蘭和 British Overseas Citizen 除外)必須預先在網上申請 ETA 才能出發。航空及其他載客公司將須檢查旅客持有效 ETA ,才能讓其登機或出發。

經過港人權益組織努力爭取後,英國現取消 BN(O) 旅客申請 ETA 的規定。值得提醒的是,持有香港護照(或台灣護照)的旅客則仍須在出發到英國短期旅遊前申請 ETA。

另外值得留意的是,ETA 是一個旅遊許可而非簽證,所以 ETA 只是授權旅客前往英國,持有人仍須經過英國海關審批入境。ETA 只限無需簽證的短期旅客使用,故已持有其他簽證(如 Student Visa 或 BNO Visa 等)的人士則無須申請 ETA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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