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擬修法:懷孕不足 24 週流產者 可請無薪喪假
據 BBC 今日(7 月 7 日)報導,英國政府計劃修訂《就業權利法案》(Employment Rights Bill),賦予在懷孕不足 24 週經歷流產的父母請喪假的法定權利。
根據現行法規,只有在懷孕 24 週後流產,且在同一僱主工作達 26 週的員工,才有資格請最多兩週喪假並申領相關津貼。該津貼金額為每週最多 187.18 英鎊,或為平均週薪的九成(以較低者為準)。新提案擬引入一週以上的無薪喪假,適用於任何妊娠階段的流產個案。不過,具體假期時長、適用資格與是否須提交醫療證明等細節,仍有待政府展開公眾諮詢後確認。草案適用範圍包括英格蘭、蘇格蘭與威爾斯,但不涵蓋北愛爾蘭。
工黨議員、女性與平等事務委員會主席 Sarah Owen 對此提案表示歡迎,形容此舉是「重大進展」(”huge step forward”),並強調現行制度未能充分反映流產對女性的情緒衝擊。她指出,許多女性在流產後只能選擇請病假。她亦坦言自己過去也經歷過流產,所感受到的是巨大的失落,而非只是身體不適。因提升流產意識獲頒 MBE 勳銜的音樂人兼節目主持人 Myleene Klass 對這項修法表達支持,並稱此為「被忽視家庭的重要里程碑」(”marker for all of the families who have been ignored”)。她指出,流產議題被視為禁忌,沒有人願意談論嬰兒死亡。然而,她強調社會必須正視失去孩子所帶來的痛苦與創傷。
然而,也有聲音擔憂該措施對中小型企業可能造成營運壓力。曼徹斯特一間美容院老闆 Helena 表示,這對大企業可能行得通,但像她一樣的小企業很難負擔額外的請假成本。她亦坦言自己曾流產,但當時選擇盡早返回工作,並指這對身心反而較為有利。
根據政府估算,英國每年約有 25 萬宗流產個案,其中多數發生於懷孕頭 12 週。有關團體呼籲社會正視流產帶來的心理創傷,並為受影響家庭提供更全面的制度保障。




